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永丰水佐龙乡段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永丰水佐龙乡段综合整治工程
二、地点:永丰县永丰水干流沿陂镇江口村至佐龙乡麻田村段
******水利局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表),详见附件。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