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嘉祥县梁宝寺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5份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嘉祥县梁宝寺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济环幅表[2024]25号 | 2024年9月9日 |
2 | 山东财金嘉祥县175MW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济环幅表[2024]26号 | 2024年9月9日 |
3 | 山东财金鱼台县280MW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济环幅表[2024]27号 | 2024年9月9日 |
4 | ******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济环幅表[2024]28号 | 2024年9月9日 |
5 | 太白湖新区石桥镇 220MW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济环幅表[2024]29号 | 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