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车间配套设施工程劳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宏丰1#车间灰土施工及周边配套雨、污排水管线施工工程、沥青路工程
3、项目地点:东营市南一路与海州路交叉口
4、招标内容:车间灰土、路面工程、管道工程等工作。
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与招标人合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法院失信执行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别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受到处罚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开标前招标人会按以上条件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
三、报价方式
1、报价方式:按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除招标方提供资源之外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环保文明施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保管看护费、设备调遣费、配合试验检验、成品保护、配合检查验收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该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最终结算时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投标人不得私自改动报价单中的工程量,投标人私自改动报价单内容进行报价的按废标处理;若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3、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若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4、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在保证总中标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人不合理的清单单价进行合理调整。
四、付款方式及开标说明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招标方根据中期计量资料进行挂账,挂账后的次月付至挂账额的60%,2025年春节前付至累计挂账额的85%,招标方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累计挂账额的85%,招标方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3个月内付至最终结算值的100%,如缓付工程款时不计利息。
2、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约定计量规则核算投标人完成合格工程量,经招标方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确认后的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工程量不超出招标方与建设单位间的结算数量。
3、开标程序:采取两轮报价一轮谈判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报价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淘汰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具体淘汰数量,根据投标单位数量由招标人开标前现场公开宣读),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报价;进入第二轮报价的单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本单位第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淘汰一定比例或者数量的投标单位;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最终谈判。
4、招标人设有招标限价,招标限价作为招标人评标定标的依据,高于招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招标限价不公开。
5、开标前,投标人须勘察现场,未勘察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
6、定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以投标方综合实力确定。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交纳(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无效),缴纳方式为电汇,不收现金。同时请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发至招标部邮箱:******。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否则,视为弃权。
******有限公司
账号:8022 0000 1421 0201 83
******银行滨州沾化区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561联系人:薛会计
摘要:**公司宏丰项目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
3、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扰乱正常开标秩序、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的。
②经招标人发现或其他投标人举报,确定存在围标行为的。
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谈判,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六、开标所带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8:00-12:00,13:30-17:30;
2、报名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招标部。
3、报名形式: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报名的务必事先拨打招标部电话0546-******再发邮箱资料,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部邮箱:******,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5、投标报名联系人:姜先生/燕先生联系电话:******
6、现场勘查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7、招标部邮箱:******
八、投标答疑
若投标人领取到招标文件后存在疑问,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招标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回复,并电话通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会议室。
十、其它事项
1、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有权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无效,由此引起的对投标单位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相应的解释。
2、因业主原因而取消本项目的施工时,招标人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合同关系相应取消。
3、对本次招标程序、结果有疑义或相关建议,可与联系人电话沟通。
4、中标人严格执行政府及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办法。
******集团审计部监督人:张女士
举报电话:固话:0546-******手机:******
举报邮箱:******举报信息与管理建议平台二维码
******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方便手机查阅招标信息。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清单报价说明
附件3、投标报价表;
注:具体投标报价表等详细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单位报名通过后招标人给予发放。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之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科达基建宏丰1#车间灰土施工及周边配套雨、污排水管线施工工程、沥青路工程劳务施工招标活动。其在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施工、结算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职务: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附件2:
清单报价说明
1.报价表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根据计量规则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
2.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勘察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完全熟悉并了解现场情况。
3.本项目双方的合作方式为劳务合作模式。在双方的资源投入上基本划分为:招标人提供投标报价单中明示的资源。投标人负责投入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除招标人提供资源之外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等一切资源。投标人对进场的所有材料、机械、小型机具等负有保护及看管责任,如有损失由投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费用。
4.投标方临舍:投标方临舍自行考虑,投标方生活用水、电自行负责。
5.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试验检测,日常检测用的钢尺、米尺、直尺、水准仪由投标人自备;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但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再次检验、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方需配合取样、制件等工地现场用工。
6.竣工清理:由投标方负责,不单独计量,投标时综合考虑。
7.安全措施实施:招标方提供安全标志牌一套,投标方按照招标方交底要求在各施工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招标方按交底要求供应安全防护材料,投标方按实际进场的材料签收,并负责制作、安装、维护,使用完成后交回招标方,以上安全施工费包含在各分项工程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施工作业人员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反光服、劳保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由投标方负责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安全用品,相关费用包含在各分项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8.文明和环保施工:招标方提供宣传、标识、警示类标牌或宣传标语,投标方负责签收领用,用完后交回招标方,现场物资的整理、码齐、覆盖、看护、卫生清理、迎接检查等工作由投标方完成,相关费用包含在各分项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9.如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不满足招标人调整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施工投标人签约合同内容,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包含但不限于各类损失、赶工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监理、建设等单位关于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标准化等方面的要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受到处罚时,投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相关损失,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处罚。
11.中标人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费用不单独计量。投标方不得雇用未成年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工人。
12.本工程发生变更时,投标方按照变更后图纸、方案进行施工,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认,工程量根据变更后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13.其他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清单和设计图纸,本文件与招标清单、设计图纸互为补充,相互解释,共同构成招标文件;投标方报价时应全面理解招标文件进行综合报价。
14.各项清单计量规则优先执行本次约定计量规则,未列明的执行招标方与建设单位间计量规则。
15.本工程签约单价确定后,结算时不予调整,其他事项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16.本招标文件中如出现未尽事宜或矛盾之处,双方协商处理。
一、工程概况
******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宏丰1#车间灰土施工及周边配套雨、污排水管线施工工程、沥青路工程
3、项目地点:东营市南一路与海州路交叉口
4、招标内容:车间灰土、路面工程、管道工程等工作。
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与招标人合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法院失信执行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别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受到处罚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开标前招标人会按以上条件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
三、报价方式
1、报价方式:按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除招标方提供资源之外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环保文明施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保管看护费、设备调遣费、配合试验检验、成品保护、配合检查验收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该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最终结算时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投标人不得私自改动报价单中的工程量,投标人私自改动报价单内容进行报价的按废标处理;若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3、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若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4、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在保证总中标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人不合理的清单单价进行合理调整。
四、付款方式及开标说明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招标方根据中期计量资料进行挂账,挂账后的次月付至挂账额的60%,2025年春节前付至累计挂账额的85%,招标方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累计挂账额的85%,招标方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3个月内付至最终结算值的100%,如缓付工程款时不计利息。
2、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约定计量规则核算投标人完成合格工程量,经招标方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确认后的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工程量不超出招标方与建设单位间的结算数量。
3、开标程序:采取两轮报价一轮谈判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报价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淘汰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具体淘汰数量,根据投标单位数量由招标人开标前现场公开宣读),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报价;进入第二轮报价的单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本单位第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淘汰一定比例或者数量的投标单位;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最终谈判。
4、招标人设有招标限价,招标限价作为招标人评标定标的依据,高于招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招标限价不公开。
5、开标前,投标人须勘察现场,未勘察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
6、定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以投标方综合实力确定。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交纳(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无效),缴纳方式为电汇,不收现金。同时请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发至招标部邮箱:******。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否则,视为弃权。
******有限公司
账号:8022 0000 1421 0201 83
******银行滨州沾化区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561联系人:薛会计
摘要:**公司宏丰项目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
3、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扰乱正常开标秩序、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的。
②经招标人发现或其他投标人举报,确定存在围标行为的。
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谈判,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六、开标所带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8:00-12:00,13:30-17:30;
2、报名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招标部。
3、报名形式: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报名的务必事先拨打招标部电话0546-******再发邮箱资料,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部邮箱:******,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5、投标报名联系人:姜先生/燕先生联系电话:******
6、现场勘查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7、招标部邮箱:******
八、投标答疑
若投标人领取到招标文件后存在疑问,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招标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回复,并电话通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会议室。
十、其它事项
1、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有权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无效,由此引起的对投标单位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相应的解释。
2、因业主原因而取消本项目的施工时,招标人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合同关系相应取消。
3、对本次招标程序、结果有疑义或相关建议,可与联系人电话沟通。
4、中标人严格执行政府及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办法。
******集团审计部监督人:张女士
举报电话:固话:0546-******手机:******
举报邮箱:******举报信息与管理建议平台二维码
******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方便手机查阅招标信息。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清单报价说明
附件3、投标报价表;
注:具体投标报价表等详细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单位报名通过后招标人给予发放。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之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科达基建宏丰1#车间灰土施工及周边配套雨、污排水管线施工工程、沥青路工程劳务施工招标活动。其在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施工、结算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职务: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附件2:
清单报价说明
1.报价表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根据计量规则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
2.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勘察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完全熟悉并了解现场情况。
3.本项目双方的合作方式为劳务合作模式。在双方的资源投入上基本划分为:招标人提供投标报价单中明示的资源。投标人负责投入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除招标人提供资源之外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等一切资源。投标人对进场的所有材料、机械、小型机具等负有保护及看管责任,如有损失由投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费用。
4.投标方临舍:投标方临舍自行考虑,投标方生活用水、电自行负责。
5.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试验检测,日常检测用的钢尺、米尺、直尺、水准仪由投标人自备;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但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再次检验、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方需配合取样、制件等工地现场用工。
6.竣工清理:由投标方负责,不单独计量,投标时综合考虑。
7.安全措施实施:招标方提供安全标志牌一套,投标方按照招标方交底要求在各施工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招标方按交底要求供应安全防护材料,投标方按实际进场的材料签收,并负责制作、安装、维护,使用完成后交回招标方,以上安全施工费包含在各分项工程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施工作业人员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反光服、劳保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由投标方负责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安全用品,相关费用包含在各分项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8.文明和环保施工:招标方提供宣传、标识、警示类标牌或宣传标语,投标方负责签收领用,用完后交回招标方,现场物资的整理、码齐、覆盖、看护、卫生清理、迎接检查等工作由投标方完成,相关费用包含在各分项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9.如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不满足招标人调整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施工投标人签约合同内容,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包含但不限于各类损失、赶工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监理、建设等单位关于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标准化等方面的要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受到处罚时,投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相关损失,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处罚。
11.中标人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费用不单独计量。投标方不得雇用未成年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工人。
12.本工程发生变更时,投标方按照变更后图纸、方案进行施工,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认,工程量根据变更后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13.其他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清单和设计图纸,本文件与招标清单、设计图纸互为补充,相互解释,共同构成招标文件;投标方报价时应全面理解招标文件进行综合报价。
14.各项清单计量规则优先执行本次约定计量规则,未列明的执行招标方与建设单位间计量规则。
15.本工程签约单价确定后,结算时不予调整,其他事项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16.本招标文件中如出现未尽事宜或矛盾之处,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