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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主城区城市防汛排涝项目(一标段)澄清与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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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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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0,709,597.8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023年主城区城市防汛排涝项目(一标段)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单位:

2023年主城区城市防汛排涝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问题一:******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主城区城市防汛排涝项目(一标段)的招标文件,其中1.2.3条招标代理费491876.00元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最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26900元。特此提出本异议盼望回复

答复: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委员会令第31号)废止。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之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二:我单位拟参与贵方于2024年1月11日发布的2023年主城区城市防汛排涝项目(一标段)的招标,在阅读招标文件过程中对招标代理费的计取有异议:招标文件第7页1******建设局济建监管字【2019]4号文件规定)本招标控制价中包括“招标代理费”491876.00元,******建设局济建监管字【2019]4号文件》第三条之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结合招标项目和市场情况,合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恶意抬高或降低招标代理费用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代理业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不得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嫁给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中******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 % 1.5 % 1.0 % 100-500 1.1 % 0.8 % 0.7 % 500-1000 0.8 % 0.45 % 0.55 % 1000-5000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0.05%0.05 % 0.05 % ******以上0.01 % 0.01%0.0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71万元,按照以上相关规定计算:100万元x1.0%=1万元(500-100)万元x0.7%=2.8万元(1000-500)x0.55%=2.75万元(5000-1000)x0.35%=14万元(6071-5000) x0.2%=2.14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14=22.69(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实际约22.69万元,与贵方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代理费491876.00元相差巨大,请予澄清!盼复函!

答复: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之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特此澄清。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