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04月03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3万吨/年锂电池水性粘结剂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3日-2025年0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2363683
******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3万吨/年锂电池水性粘结剂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汶上化工产业园(联想大道中段与汶河路交汇处)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托现有聚合车间(二)进行技改,利用车间内4套配制罐、进料泵系统及4台聚合釜,技改成锂电池水性粘结剂及溶剂型粘接剂聚合釜(三用一备),生产工艺仍为聚合工艺。其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原有聚合车间(一)产能由5万吨/年羧基丁腈胶乳(2.5万吨/年劳保类+2.5万吨/年医用类)+3万吨/年羧基丁苯胶乳调整为1万吨/年羧基丁腈胶乳(0.5万吨/年劳保类+0.5万吨/年医用类)+3万吨/年羧基丁苯胶乳,聚合车间(二)产能由7万吨/年羧基丁苯胶乳产能调整为5.9万吨/年羧基丁苯胶乳+3万吨/年锂电池水性粘结剂。原4万吨/年羧基丁腈胶乳及1.1万吨/年羧基丁苯胶乳不再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二)强化废水治理措施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