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机械设备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决定准予许可。
一、项目总占地2.73hm2,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2799.60元。
******水务局将加强后续监管,对你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我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1.机械设备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含专家意见)
2.机械设备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含承诺内容)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