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泗水县滨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19#住宅楼、20#住宅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居民,可以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5时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组织听证机关: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中心(金融大厦A栋)
联系窗口: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m) |
******有限公司 | 泗水县滨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19#住宅楼 | 泗水县泉儒路以北,圣康路以西 | 13113.98㎡(地上11766.42㎡,地下1347.56㎡) |
******有限公司 | 泗水县滨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20#住宅楼 | 泗水县泉儒路以北,圣康路以西 | 10405.06㎡(地上9354.22㎡,地下1050.84㎡) |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