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报废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根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文件精神,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经研究决定在泗水县辖区内遴选增加农机报废更新回收企业,现将回收企业的申请条件公布如下:
一、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必须经过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含报废回收******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
(二)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 2900—2022)等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并建立生产经营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录像保存至少3年。县境内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具备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等职能,或者是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三)具备2名以上专业维修技术人员和相应的管理人员,配备电脑等设备。拆解操作人员应能达到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
(四)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具有符合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和设施。包括切割拆解******消防设备和称重的地磅等。工作环境安全可靠,******消防标准。
(五)具有专门存放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原则上大于300平方米。
二、相关材料报送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回收企业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验收、公开公示的程序遴选确定回收企业。
具备以上要求资质的企业、维修网点或合作社,将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报废农机企业基本情况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等(见附件)报送至县农机发展促进中心。县农机发展促进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第三方进行评选确定承担主体,具体评选日期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县农业大楼302室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1日
联系人:孔振 联系电话******
泗水县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