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XJA-2026-JN-017
******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东翼四楼体检中心装修项目、总院区改造提升工程10#楼改造装修项目所有工程及相关货物、服务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医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健康路6号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城投天绘商业街1号楼4楼405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拟派技术保障及服务人员:
2.3.1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2.3.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证件;
2.3.3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师人数不得少于1人;
2.3.4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拟派项目组人员属于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须提供相关人员的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前半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②退休证明材料原件、③返聘******银行电子回单。以上材料齐全且有效将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须携带的资料:
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人员注册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有限公司(济宁市城投天绘商业街1#楼405室)报名。
一、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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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HXJA-2026-JN-017
******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东翼四楼体检中心装修项目、总院区改造提升工程10#楼改造装修项目所有工程及相关货物、服务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医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健康路6号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城投天绘商业街1号楼4楼405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拟派技术保障及服务人员:
2.3.1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2.3.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证件;
2.3.3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师人数不得少于1人;
2.3.4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拟派项目组人员属于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须提供相关人员的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前半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②退休证明材料原件、③返聘******银行电子回单。以上材料齐全且有效将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须携带的资料:
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人员注册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有限公司(济宁市城投天绘商业街1#楼405室)报名。